幼崽期禁止携汪出逃第9节(第2/3 页)
教育来教育你。”
“可是这件事对于我来说真的是路见不平助人为乐啊。”齐烽很委屈。
“马克思说过,在他握有意志的完全自由去行动时,他才能对他的这些行为负完全责任。”聂警官教育面前年纪还小的孩子,“打架斗殴是违法行为,当你帮助别人,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。”
“还有你。”聂警官转头对另一个看上去最狼狈的男孩进行思想教育,“无论怎么说打架都是不对的,解决矛盾的办法有无数种,最不应该使用的就是暴力。”
“能让那混蛋吃到苦头,我这点伤值了。” 杜彭宇意志不动摇,“警察叔叔你不用再说了,我可以去写检讨书,但决不认错。”
聂警官讲理讲不通,决定直接讲法条,他递过去一本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。
“根据规定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”
“这个事件属于结伙斗殴、伤害他人,可以拘留10到15日,但念在你们年龄小,是初犯,可以从轻处理。”
“我可不想我的暑假假期在公安局里过啊。”齐烽哀叫,“这我妈不会放过我的。”
杜彭宇心有不甘,转念一想那个臭小鬼肯定也和自己处罚一样,瞬间心里痛快多了,连倒霉被抓公安局的阴霾都散开了。
“拿上纸和笔去接待室写400字检讨,不准再动手打架。”聂警官说。
“行。”杜彭宇爽快地答应,“我绝不会在公安局打他。”
聂警官很头疼,他强调道,“在其他地方也不可以。”
“喂,请问是森老师吗?”
外公坐在沙发上,现在洗到第三只狗子,他接到了葡泸公安的电话,以为是关于前两天旅客救援事件的后续需要做的手续,“对,我是,之前的事情还有什么手续需要我办的吗?”
“与那件事无关。”
“今天您家的孩子在公园与人打架斗殴,请您带上相关证件来公安局一趟。”
作者有话要说:
相关条例来自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
第11章
狄远恒和外公刚踏进公安局就看见了森芒打花了的脸,聂警官抬头与他们的视线对撞。
气氛很尴尬,特别是几个人和局里所有的警员都认识的情况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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